中華醫事科技大學校園網路流量管理辦法
94年5月10日行政會議通過
96年11月7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
104年1月12日電腦諮議委員會議修訂通過
104年1月14日校務會議修訂通過
第1條 為因應教育部加強各級學校學術網路管理要求,使學術網路回歸學術研究用途,特訂定本校「校園網路流量管理辦法」(以下簡稱本辦法)。
第2條 本辦法所稱流量係指本校進、出校外網路之流量。
第3條 流量依使用場所區分宿舍、校內單位及無線網路三類管理:
一、 宿舍網路,未經台灣學術網路路由,每學期對宿舍學生進行網路使用行為宣導。
二、 校內單位網路,每一IP單日流量上限為3 Gbytes,流量超過上限時,使用者需說明使用用途。
三、 無線網路,每一帳號單日流量(包含校內流量)上限為1Gbytes,流量超過上限時,使用者需說明使用用途。
第4條 電腦對網路有下列之行為者,將被視為中毒處理。中毒電腦將停止網路卡使用,需至資訊中心申請復用,復用後有三十分鐘內是系統更新時間(不檢查中毒行為)之後如還有中毒行為會再被停用。
一、 有送出病毒封包之行為。
二、 有掃描 port 或 IP 之行為。
三、 有flow數過高之行為。
四、 資訊中心或其他使用者通知有異常,並查證屬實者。
第5條 蓄意違規(三十日內同一種違規超量超過五次中毒超過十次)或發生異常狀況經勸導未改善者,停用該IP、帳號或網路卡六十天。
第6條 特殊大流量需求,應填寫申請表,經主管(同仁需求)或指導教授(學生需求)簽可後,向資訊中心提出核備,申請表可至資訊中心索取。
第7條 非法盜用他人網路位址(IP address)一經查獲,初犯者將停止資訊中心所有設備使用權三個月,並通知所屬單位主管或指導教授處理;累犯者送交學務處依相關規定論處。
第8條 本設置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,報請校長核定後發布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