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醫事科技大學「學生輔導中心工作實施辦法」
89年6月21日學生輔導委員會議通過
89年6月28日行政會議通過
96年6月21日行政會議修正
104年3月23日學生輔導委員會議修正
第 一 條 本辦法依據「中華醫事科技大學學生輔導委員會組織要點」第四條之規定訂定之。
第 二 條 本中心工作目標:
一、學生輔導中心是屬於全校師生共同的溫馨園地,輔導老師是每位師生的好朋友,在成長的路上,輔導老師與你同行,伴隨大家生活得更充實、更快樂,讓人生更有目標。
二、學生輔導中心提供讓學生開放自己、經驗分享的空間與機會,關懷學生身心健康,幫助學生自我認識、培養健全人格、發展潛能、規劃生涯發展方向,並協助解決生活、學業和心理上困擾的問題,期使學生成為「快樂的華醫人」。
第 三 條 組織與輔導人力資源:
一、本校設學生輔導委員會,統籌規劃全校諮商輔導工作,校長兼主任委員。在行政體系上,學生輔導中心隸屬學生事務處,由學生事務長督導推動輔導工作。中心置主任1人及專任助理、專兼任輔導人員、工讀生若干人,並與全校導師、軍訓教官、教職員及學生輔導志工組成輔導網。
二、學生輔導中心在校長、學生事務長指導下,學校各單位全力支援與配合,全體輔導人員全心投入,期能規劃更周延的輔導服務工作,發揮輔導功能。
第 四 條 原則:
一、輔導工作以全校學生為對象。
二、全校教職員共負輔導之責。
三、以全校學生的心理衛生之三級預防為首要目標,專業個別、團體心理諮商及班級輔導為工作重點。
四、增進心理師及輔導老師等輔導人員之專業能力。
五、加強導師、輔導人員、家長,及各處室間的聯繫與合作,以溝通輔導觀念與作法。
六、嚴守心理諮商專業倫理,以「保密」為首要專業工作倫理。
第 五 條 本中心的服務項目
一、個別諮商
1.學生在成長過程中可能會遭遇一些困擾問題,諸如學習困擾、學校生活適應、家庭適應、人際關係、情感問題、同儕溝通、生涯發長、身心異常、人生意義、生活壓力…等,提供有效資源協助解決。
2.學生可親自來輔導中心諮商、或經由電話、師長及輔導志工轉介、輔導老師主動約談等方式,與輔導老師一起談心成長。
3.週一至週五,輔導老師輪值擔任諮商工作,或依學生問題性質與需求另安排諮商晤談時間與輔導老師。週六、假日或夜間,可依學生需求,安排輔導老師作諮商服務。
二、團體輔導
1.由受過專業訓練的領導者,以專業的知能協助學生在團體中經驗分享,相互成長,以促進其適應與發展。
2.本校經常舉辦團體輔導,如人際關係、兩性互動、自我探索、人生意義、情緒管理、生涯發展、壓力調適、親職教育、同理心等。
3.配合假日、主題輔導週,舉辦各項成長團體或工作坊,邀請校內外專業領導者帶領團體活動。
三、心理測驗
1.實施個別或團體心理測驗,藉由測驗結果與會談等相關資料,進行心理衡鑑,並協助學生配合過去的生活經驗,探索自我優缺點、興趣與價值觀。
2.有需要的學生可至輔導中心預約登記,安排時間做測驗與了解結果。每年針對新生實施情緒量表施測,將測驗結果提供導師及學生參考。
四、心理衛生推廣活動
進行方式包含演講、班級輔導及座談等各類型推廣活動,主題包括性別關係(含性別平等,性騷擾、性霸凌及性侵害防治)、人際關係、生涯規劃、生命教育、潛能開發、情緒管理、自我成長、壓力調適、升學就業,及家庭暴力防治或其他等主題。由輔導老師直接與學生面對面雙向溝通,協助學生在各方面探索與適應。
五、輔導知能推廣與訓練
1.定期或不定期聘請專家學者,以個案研討、專題演講、座談會、工作坊等方式,提供導師、輔導老師及全校教職員相關輔導訊息與知能,增進輔導績效。
2.鼓勵老師多參與各校或機構團體舉辦的輔導知能研習,亦可藉以交流輔導工作經驗與心得。
六、輔導志工自我成長訓練
1.安排研習、座談及成長團體活動,增進學生輔導志工及各班輔導股長的輔導知能,並學習自我成長。
2.輔導志工學習自我成長外,平時協助輔導中心宣導與推展輔導工作,增進學生對輔導工作的認同參與,有效發揮與擴大輔導功能,促進全校學生的快樂學習與成長。
七、特案學生輔導
1.針對身心障礙、課業不佳、嚴重缺曠課、生活不正常學生,協助他們對生活適應、人際關係、課業學習、生涯發展等需要,提供必要的輔導服務。
2.對於休學、退學學生作追蹤輔導,由輔導老師與他們保持聯繫,並協助他們再返回學校,如復學後,也幫助他們順利適應學校生活,更加強輔導可能中輟的學生。
八、學生申訴
1.本校訂定「學生申訴處理辦法」,經教育部核定實施,並設立「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」,由學生及教師代表13人組成,公正公平處理學生在學習與生活等相關事項。
2.學生、學生會及其他相關學生自治組織對於學校之懲處、其他措施或決議,認為違法或不當,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,得依本校學生申訴處理辦法之規定,向本校申評會提出申訴。
九、輔導書刊及錄音、影帶借用
本中心置放數量極多的輔導圖書、期刊、錄音帶、錄影帶(DVD)及各類輔導手冊,供師生借閱使用,為充實輔導知能重要的資源。
第 六 條 輔導中心工作方向:
一、個案研究與研討
鼓勵老師從事個案或專題的研究,每學期舉辦研討會,作輔導經驗分享,以提升輔導績效。
二、充分運用輔導資源
加強與各大專院校輔導中心及社會相關諮商輔導機構密切聯繫,結合各類專業輔導人員及充分運用社會輔導資源,有效支援本校輔導工作,增進輔導服務功能與品質。
三、協助推展社區輔導工作
為善盡社會責任、服務人群,協助社區辦理心理衛生講座、親子活動、團體輔導…等活動,並協助學生社團規劃推動社會服務工作。
四、積極推動預防性輔導工作
充分與導師及教職員同仁配合,並經由心橋社輔導志工協助,了解學生的心理需求和生活困擾,作預防性的輔導。
第 七 條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,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