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醫事科技大學業界專家協同教學遴聘辦法
99年3月19日行政會議審議通過
104年6月8日103學年度第2學期第14次行政會議修正
107年4月30日106學年度第2學期第8次行政會議修正
第一條 本校為提升教學品質,強化學生實務技能落實產業接軌,特訂定「中華醫事科技大學業界專家協同教學遴聘辦法」(以下簡稱本辦法)。
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之「業界專家」(以下簡稱業師),應以業界中具有豐富實務經驗之人士為對象,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:
ㄧ、國內、外大專以上畢業,並具有十年以上與任教領域專業相關實務經驗之專業工作年資者;或具十五年以上與任教領域專業相關實務經驗之專業工作年資,表現優異者。
二、曾任國家級以上之專業競賽選手、教練、裁判者。
三、曾獲頒國家級以上之專業競賽獎牌、或榮譽證書者。
四、其他具有重大成就經本校各科、系、所課程委員會會議通過認定足堪擔任是項工作者。
第三條 業界專家係屬學校編制外人員,不適用「教師法」、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」及其施行細則、「大學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辦法」及本校「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辦法」等相關規定。
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之「協同教學」,係指本校專任教師所講授之課程,部份內容引進業師參與共同教學。前項所稱課程,以日間學制大學部課程為優先,其他學制課程得視實際需要配合規劃之。
第五條 業界專業教師之遴聘作業,採學期制,一學期一聘。由各系、所及通識中心相關委員會遴選,並由院彙整提出。單一科目聘任兩位以上附近區域業師之課程,該科目聘任之業師,以聘任兩學期為原則,以利引進業界資源。
第六條 申請機制:開課課程以實務性、與產業性聯結性高、非基礎課程為主,由原開課專任教師每學期開學前,由各教學單位填具業師應聘履歷表及課程資料表,向科系所或通識中心申請並核定,經院或通識中心核定。
審查機制:業界專家核定後須知會教學發展中心、教務處、人事室,由各單位依職責監督管理。
第七條 業師與本校專任教師協同教學授課模式規定如下:
ㄧ、以專任教師授課為主,業師協同教學為輔,專任教師應全學期主持課程教學。業師協同教學時數,每門課程以全學期(十八週)總授課時數六分之一(三週)為限。
二、本校專任教師負有課程安排、專家邀請、班級管理、學生報告批改、成績評定、研習活動、教學評量之責,專任教師須全程協助業界專家之教學活動,並填報管考資料。
三、協同教學之教學課程大綱應由本校原授課專任教師上網填寫,並註明業師協同教學之時程或週次,相關成績考核與登錄由原授課專任教師辦理。
四、原授課專任教師應於每次課程完成後,ㄧ週內填寫業界專家協同教學實施成果相關表件,上傳翻轉教室,並於期末送教學發展中心備查。
第八條 業界專業教師之工作內容及任務:
一、支援教師實務教學、教材與教具製作。
二、推動單位產學合作案。
三、指導學生參賽、專題製作。
四、指導學生各項專業證照考試。
五、輔導並提供學生實習機會。
六、提供專任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機會。
第九條 業界專業教師薪資及交通費依教育部補助標準核給,如所聘任之業師具特殊專長或具國家、國際知名度,則得簽請以特殊師資之鐘點費聘任。其他權利義務等事項以契約明訂,契約書另訂之。
第十條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,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中華醫事科技大學業界專家協同教學應聘履歷表及課程資料
填表日期:106年 月 日
業界專家
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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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聘學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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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聘系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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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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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男 □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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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分證 字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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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絡電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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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學歷 系所科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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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-mai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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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願意將個人資料提供於
「教育部專家人才資料庫」供其他學校參考
http://www.iaci.nkfust.edu.tw/module/School/HumanTalent/TalentQuery.as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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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願意 □不願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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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職資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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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門名稱/部門人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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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職職稱/總年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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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要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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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傳授之實務經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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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2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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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2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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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2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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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2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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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職公司
屬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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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名稱/地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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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營業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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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合作廠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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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服務客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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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2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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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2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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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2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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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2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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聘任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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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新聘 □續聘(曾受聘於□102學年度 □103學年度 □104學年度□105學年度□106學年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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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訊地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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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(縣) 區 里 路(街) 段 巷 弄 號 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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戶籍地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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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(縣) 區 里 路(街) 段 巷 弄 號 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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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聘者 簽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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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本表各項資料填寫無誤,本人自負法律責任(請親筆簽名或章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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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課
學年
學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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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課
班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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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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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
分
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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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週 時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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協同教學
授課週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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協同教學
授課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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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學總時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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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課程原 專任敎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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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號
(開課流水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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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6學年度下學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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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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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綱要
(採條列式陳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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業界專家協同授課部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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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期教學成效
(採條列式陳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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協同教學活動
(可複選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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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 照相 □ 錄影 □ e化教材(數位學習平台) □ 雙師共編教材 □ 業師提供教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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協同教學授課方式
(可複選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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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 實務經驗分享 □ 實務操作教學、實習課程 □ 輔導證照考試
□ 校外參觀、體驗學習 □ 指導專題製作、專題競賽 □ 其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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鐘點費
(每小時1600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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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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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費
(依“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” 規定,核實支付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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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地點: 市、縣
交通工具: □高鐵 □其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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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 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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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費來源(請註明計畫名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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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是 □否 MOU廠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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業界專家資歷評估
(請系課程委員會進行評估,並註明審核日期;請院課程委員會複審並註明審核日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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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個人專長符合度···········
2.個人學、經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
3.個人工作年資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
4.教授課程之符合度·········
5.預期協助產學合作之前景···
6.預期協助校外實習之前景··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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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□ 4 □ 3 □ 2 □ 1 □
5 □ 4 □ 3 □ 2 □ 1 □
5 □ 4 □ 3 □ 2 □ 1 □
5 □ 4 □ 3 □ 2 □ 1 □
5 □ 4 □ 3 □ 2 □ 1 □
5 □ 4 □ 3 □ 2 □ 1 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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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估總分: 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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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所意見:□ 強力推薦
□ 推 薦
□ 不予推薦
系課程委員會審核日期:107/ /
院課程委員會審核日期:107/ 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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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所主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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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院院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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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學發展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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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務組組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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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務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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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其他系科(請自行增列)
系科
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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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
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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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期/
學分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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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性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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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、選
修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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授課時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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業界專家
專業領域
(可複選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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授課
教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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授課內容
(請註明課程單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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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職
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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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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該領域工作年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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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為
MOU
廠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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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
總時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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協同授課總時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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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專業實務課程
□實習課程
□實作課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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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必修
□選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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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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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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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工程
□管理
□財務金融
□人文社會
□醫農生技
□文化創意
□觀光餐飲
□其他:(請說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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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專任教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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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業界專家)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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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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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是
□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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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業界專家)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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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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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是
□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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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若有多名業師請自行新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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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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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是
□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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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專業實務課程
□實習課程
□實作課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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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必修
□選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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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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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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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工程
□管理
□財務金融
□人文社會
□醫農生技
□文化創意
□觀光餐飲
□其他:(請說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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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專任教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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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業界專家)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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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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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是
□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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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業界專家)2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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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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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是
□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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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若有多名業師請自行新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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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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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是
□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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